童,莱蒙。即便你的哥哥不在了,你也别想得到它。你找不到它在哪里,即使这座庄园,连同我,一齐被你烧成灰烬,你也找……”
我没等他说完便砍下了他的头。鲜血从脖颈的断口喷泉似地涌出来,我灌满了整整一只水囊,又啜了一口,防止自己在烈火中被烧干。我把格森的脑袋系在腰带上,将那头漂亮的棕发打成一个蝴蝶结。
从屋顶掉下不少烧毁的房梁木,我的眼睛被熏得几乎看不清景象。我蹲下身,执起我亲爱的老师的左手,上面有一颗价值不菲的钻戒。我把钻戒扔到一边,开始拿刀剔那根戴着戒指的手指。待最后一丝肉被我剔得干干净净,我拖着死尸,砸烂了挂在墙上的壁画,撕掉了壁画后的墙纸。
一个内嵌的密箱露了出来。我将那根雪白的指节捅进锁孔,轻轻一扭,箱门就开了。里面只有两件简单的物品,一枚铜戒,一小张贴膜画像。我将铜戒含在嘴里,盯着那张小小的画像。上面有一个女人,她的笑容在四周扭曲的焰流下安详而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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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将山庄最后一丝痕迹烧毁后,我从里面走了出来,呼吸了一口如胃液般酸腐的空气。湿润的水汽使我浑身的灰烬都凝成了泥浆。放眼望去,乳白色的浓雾笼罩着瘦削的枯树,铅灰色的云层将天际勾勒出厚薄不一的色块,就像一块夹着发霉奶酪的白面包。
不愧叫作“灰霾山庄”。我大概知道格森喜欢这地方的原因了。实在是个好地方,遮光度很高,尤其适合他这种败类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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