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森。”烟雾在这间豪奢的屋子升腾,我冲坐在正中央的男人高声喊,“神来惩罚你了。”
用浮夸刻意的嗓音说话是件很羞人的事。我用破布飞快地擦拭着刀锋,如果那块布是燧石,足以令利刃着火。这把刀我喊它“斫骨刀”,其实就是一把长一点的菜刀。之前我一直用它来剁骨头,我能将这把笨重弯曲的刀使得又快又灵巧,它的钝刃穿梭在无数骨缝间割肉,比我直接用手都要敏捷,连绣花的女人看了都要自惭形秽。
那个男人依旧背对着我,翘着腿,摆出适合他伯爵身份的架子和腔调。他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让我想要重重扇他两个耳光。
“莱蒙王子。”
“你说错了,我不是王子。”我说,“我是个打家劫舍的流氓。”
我走上前,扯住了他的头发,逼他那层虚伪的面皮颤抖不止。几年不见,这个养尊处优的男人依旧保养得非常好,皮肤细腻,看得出是两朝的宠臣。我听说他几年前离开了王宫,到乡下建了一处庄园,整日蛰伏不出,安逸得很。
大概他没料到我这个早该死掉的玩意儿会再一次出现。
“你果然找到了这里。”
见鬼的,这个男人偏偏要摆出一副看破一切的语调恶心我。“很久以前我就有预感,你会亲自了结我的性命。我逃得过旧王的怨怼,躲得过新王的疑虑,唯独避不开你。”
“你把我给了龙。”我说道,“你把我给了龙。你亲自拉着我,把我送到了龙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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