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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熊力觉得自己的生活很正常,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来的吗。但不知道为啥,见过芒克部落的生活习惯之后,他就觉得有些羞愧了。
比起以上的那些东西,最让他感到无法理解的是,这个部落的领貌似是那个看上去并不强壮的金毛兽人。
这有点挑战他的认知极限了。
难道兽人不是应该谁强壮,谁的拳头硬,谁就当领吗?贝尔、泰格等都是如此,甚至他见过的成群结队生活的野兽,也是如此。
后来,一头狂的巨野猪闯入芒克部落,熊力亲眼看见那个金毛的领,一把举起冲撞过来的野猪,狠狠地摔在的地上。他这才明白,人不可貌相啊,看似不强大的武康,为什么会成为两个部落的酋长。
在武康的关照下,熊力和芒克部落的单身汉同吃同住。猿羽还给了他一套用动物皮毛做成的衣裤,上下分开的新式兽皮衣服。说起那套衣服,他太喜欢了,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柔软这么温暖的皮子。
刚开始他还想赶紧回到自己的部落,住了几天之后,他现自己已经彻底喜欢上了这个新奇的部落。这是一种幸福的味道,跟自己第一次被蛰的满头包,吃上第一口蜂蜜的味道是一样的。要不是贝尔部落还有他的家人,他一点都不想回去了。
熊力不想很快回到自己的部落,正如了武康的意。他也不希望仓促地去和贝尔部落交换,至少得先弄明白情况,还有做好准备工作,才好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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