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话,我之前很少应酬,酒量也不怎么样。因为长期死磕沈喻,所以人际圈子也很小,所以长期只听说过酒吧街的大名,但基本没有来过。
倒是闻廷绪回国后曾经请我来这里喝酒叙旧过,我们俩避开一路上拉客的店,找了家清清静静临河的地方,一边听着台上歌手唱的民谣,一边聊了会儿大学时候无趣的事情,然后他突然对我说:
“桩子,我这次回来,是打算干一番大事业的。”
我看着他,他的眼神很坚定。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他的能力,就像以前他申请门萨俱乐部、后来准备出国去麻省理工留学一样,似乎只要他想做的事,就没有不能做成的。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似的,“不过这次跟考试不一样,考试是特别私人的事情,一个人有天赋、肯努力就能搞定。但这次不是我一个人的力量就能办到的,我想创业,有人准备给我投一笔钱,我想开一家公司——但你知道我的弱点。”
是的,我知道他的弱点——情商。
“所以我想克服这一点,你是我回到国内请客吃饭的第一个人。以后,我可能会一直混迹在这么喧哗的地方。”他忽然自嘲般地笑了。
服务员妹子给我们拎过来一打啤酒,他自己拿起开瓶器,一瓶一瓶打开。
“咱俩有多少年不见了?今天必须一醉方休。”
我拿起一瓶啤酒,跟他碰了一下,然后我俩都仰起脖子,咕嘟咕嘟地把瓶中的酒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