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谓:“金之兵制最弊,每有征伐及边衅,辄下令签军,使远近骚动。
民家丁男若皆强壮,或尽取无遗,号泣动乎邻里,嗟怨盈于道路,驱此使战,欲
其胜敌,难矣!”初,贞祐时,下令签军,会一时任子为监当者春赴吏部选,宰
执命取为监官军,皆愤愠哀号交酝台省,至冲宰相卤簿以告,丞相仆散七斤大怒,
趣左右取弓矢射去。已而,上知其不可用,命免之。元光末,备潼关黄河,又签
军,诸使者历县邑,自见居官外,无文武小大职事官皆充军。至许州,前侍御史
刘元规年几六十,亦选为千户。至陈州,以祁父从益以前监察御史亦为千户,余
不可悉纪。既立部伍,必以军律相临,物议纷然,后亦罢之。
哀宗正大二年,议选诸路精兵,直隶密院。先设总领六员,分路拣阅,因相
合并。每总领司率数万人,军势既张,乃易总领之名为都尉,班在随朝四品之列,
曰建威、曰虎威、曰破虏、振威、鹰扬、虎贲、振武、折冲、荡寇、殄寇。必以
先尝秉帅权者居是职,虽帅府行院亦不敢以贵重临之。天兴初元,有十五都尉。
先六人升授,在京建威奥屯斡里卜,许州折冲夹谷泽(本姓樊),陈州振武温撒
辛(本姓李),蔡州荡寇蒲察打吉卜,申裕安平完颜斜列,嵩汝振武唐括韩僧。
续封金昌府虎威纥石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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