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本纪第十一
◎章宗三
三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辛丑,宋、夏遣使来贺。癸卯,谕有司:
“凡馆接伴并奉使者,毋以语言相胜,务存大体。奉使者亦必得其人乃可。”乙
卯,诏罢讲议所。丙辰,如城南春水。丁巳,并上京、东京两路提刑司为一,提
刑使、副兼安抚使、副,安抚专掌教习武事,毋令改其本俗。己未,以都南行宫
名建春。甲子,至自春水。乙丑,宋主以祖母丧,遣使告哀。
二月己巳朔,幸建春宫。辛巳,谕宰臣曰:“自今内外官有阙,有才能可任
者,虽资历未及,亦具以闻。虽亲故,毋有所避。”以武卫军都指挥使乌林答天
益等为宋吊祭使。甲申,至自建春宫。丙戌,斜出内附。辛卯,平章政事粘割斡
特剌薨。
三月戊戌,以礼部尚书张暐为御史大夫。壬寅,复榷醋。甲寅,如万宁宫。
丁巳,敕随处盗贼,毋以强为窃,以多为少,以有为无。啸聚三十人以上奏闻,
违者杖百。丙寅,高丽王王皓以弟权国事,遣使奉表来告。夏四月戊戌朔,谕
有司:“宰相遇雨,可循殿庑出入。”丙申,谕御史台曰:“随朝大小官虽有才
能,率多苟简,朕甚恶之,其察举以闻。提刑司所察廉能污滥官,皆当殿奏,余
事可转以闻。”以侍御史孙俣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