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司彻第十七
有司彻,扫堂。司宫摄酒。乃燅尸俎,卒燅,乃升羊、豕、鱼三鼎,无腊与
肤,乃设扃鼏,陈鼎于门外,如初。
乃议侑于宾,以异姓。宗人戒侑。侑出,俟于庙门之外。
司宫筵于户西,南面;又筵于西序,东面。尸与侑,北面于庙门之外,西上。
主人出迎尸,宗人摈。主人拜,尸答拜。主人又拜侑,侑答拜。主人揖,先入门,
右。尸入门,左;侑从,亦左。揖,乃让。主人先升自阼阶,尸、侑升自西阶,
西楹西,北面东上。主人东楹东,北面拜至,尸答拜。主人又拜侑,侑答拜。
乃举,司马举羊鼎,司士举豕鼎、举鱼鼎,以入。陈鼎如初。雍正执一匕以
从,雍府执二匕以从,司士合执二俎以从,司士赞者亦合执二俎以从。匕皆加于
鼎,东枋。二俎设于羊鼎西,西缩。二俎皆设于二鼎西,亦西缩。雍人合执二俎,
陈于羊俎西,并皆西缩。覆二疏匕于其上,皆缩俎,西枋。
主人降,受宰几。尸、侑降,主人辞,尸对。宰授几,主人受,二手横执几,
揖尸。主人升,尸、侑升,复位。主人西面,左手执几,缩之,以右袂推拂几三,
二手横执几,进授尸于筵前。尸进,二手受于手间,主人退。尸还几,缩之,右
手执外廉,北面奠于筵上,左之,南缩,不坐。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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