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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回 泣秦庭申包胥借兵 退吴师楚昭王返国(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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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七回 泣秦庭申包胥借兵 退吴师楚昭王返国

    话说伍员屯兵于随国(湖北随县)之南鄙,使人致书于随侯,书中大约言:“周之子孙,在汉川者,被楚吞噬殆尽。今天祐吴国,问罪于楚君。(何不以此言告之天子,分布诸侯,仅仅向随国言之,以为取楚昭王之计耶。)若出楚轸,与吴为好,汉阳之田,尽归于君,寡君与君世为兄弟,同事周室。”随侯看毕,集群臣计议。楚臣子期,面貌与昭王(芈轸)相似,言于随侯曰:“事急矣!我伪为王而以我出献,王乃可免也。”(事虽不行,其心却是无异了。)随侯使太史卜其吉凶,大史献繇曰:

    平必陂,往必复。故勿弃,新勿欲。西邻为虎,东邻为肉。

    随侯曰:“楚故而吴新,鬼神示我矣。”乃使人辞伍员曰:“敝邑依楚为国,世有盟誓。楚君若下辱,不敢不纳。然今已他徙矣,惟将军察之!”伍员以囊瓦在郑,疑昭王(芈轸)亦奔郑,且郑人杀太子建,仇亦未报,(何其可笑。)遂移兵伐郑(河南新郑),围其郊。时郑贤臣游吉新卒,郑定公(姬宁)大惧,归咎囊瓦,瓦自杀。(还死迟了。)郑伯献瓦尸于吴军,说明楚王实未至郑。吴师犹不肯退,必欲灭郑,以报太子之仇。诸大夫请背城一战,以决存亡。郑伯曰:“郑之士马孰若楚?楚且破,况于郑乎?”乃出令于国中曰:“有能退吴军者,寡人愿与分国而治。”悬令三日。时鄂渚渔丈人之子,因避兵亦逃在郑城之中,闻吴国用伍员为主将,乃求见郑君(姬宁),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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