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度过了。北方的秋来得早,八月旬就开始泛起丝丝凉意,再加上几场秋雨刮过,温度立刻就降下来了。
当他踏入京城的地界,已经是将要深秋了,不巧刚刚下过一场秋雨,雨倒是不大,只不过淅淅沥沥的直到秦珩拐进家门前的那条街时还没完,细雨斜丝打在脸上和衣服上,带来湿冷的黏腻,堆积的水珠顺着脸颊淌进脖子里,再遭遇冷风一吹,让秦珩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街道两边比起走时萧瑟了许多,寒风卷起了他的衣角,早些时候在白云城做的衣服太过轻薄,根本不适合这个略微寒冷的季节。
离了人了,才惊觉自己的自理能力是有多差,之前跟楚留香或者陆小凤在一起时,总会有人悄无声息地就将要准备的准备好,要带的东西带好,以至于他根本就察觉不出这份体贴细心有多么难得。
直到他自己抓到的野兔,不生不熟地吃到了嘴里,直到他根本没有添置厚衣服的意识,被秋风吹的一个跟头,直到他住店不知行情,被黑心老板坑了不止两倍的价钱。
这才惊觉之前自己的安稳全都是有人在精心照顾的缘故。
思绪纷飞,秦珩根本拖不住自己思维的野马,他控制不住地想起跟他道别的楚留香,会疑惑他到底是去干什么,又有些不忿,因为他陡然意识到,如若不是楚留香自己交代,他根本就不清楚这人的来处,而让他心情烦闷的是——楚留香根本没有告诉他住在哪里,就连寻,秦珩都没有个地址去寻。
突然意识到,对于楚留香来说,他可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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