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后,眉心紧锁,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才将肉放进嘴里,表情痛苦的嚼着。
宋映白也将一片肉放进了自己嘴里,差点没吐出来,熊肉也太难吃了吧,又臊又腥。
但现在不是挑的时候,找到吃的没饿死,已经是老天厚爱了。
两人默默的吃着东西,跟上刑似的。
黎臻可能好受点了,问道:“你从哪里弄的肉?”
宋映白将如何捡到便宜熊肉的事情说了。
“熊的天敌很少,能将它打败吃掉的,恐怕只有老虎……”黎臻往树林里看了眼,“只是这个季节,猎物丰富,老虎没必要非得捕食棕熊。”
“……那能是什么?这一片可不像有人,如果是人,不会扔下这么多熊肉不管。”
“……我倒是想起了以前办过的一个案子,在西北,有一农妇夜间解手,突然被墙头伸出的一只毛手抓住了,她丈夫闻声出来,只见大毛人趴在墙头正在拽她媳妇。这毛人长得猴子,满身是毛,极为丑陋,但是力气很大,将这媳妇拽到墙外,夹着便跑。
丈夫带着乡亲追出二十里,都没追上,等第二天在山上,发现了媳妇惨死的尸体……这种大毛人掳劫妇女的事件在当地时有发生,我当时跟随着上官去查过,可惜只在山上找到了可能是毛人吃剩的野兽尸体,有鹿有熊,甚至有老虎,其余的一无所获。”
宋映白听出来了,黎臻暗示刚才森林里的死熊可能是大毛人的杰作。
所谓的大毛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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