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叶,那张角色的脸在阳光下从绿帘子一点一点显现。那种心头小鹿快要撞死的悸动,他形容不出。只知活了一百多年,独独一回有这种心脏狂蹦乱跳,险些冲破胸膛的感觉。
苌夕抿了抿嘴,许诺道:“徒儿就是爱他,过了天劫徒儿就要把他抢过来!”
“住口!”旦逍深深呼吸了好几个轮回,才勉强遏住火气,“你是妖,她是人。”
苌夕气呼呼地指责:“师傅你不讲理,妖与人怎么了?一样也可以厮守啊!”
“当然能。”旦逍气息稍微平缓,道:“但你莫要忘了,人即便长命也活不过百载。妖族如若修炼顺遂可活上千年!你占她一生,她占你一成,公平么?”
苌夕本想反驳,因为他觉得只要两人相爱,即便是一个瞬间,也是一辈子了。抬眼,却见旦逍神情冷峻,宛如高山雪峰,便极其没有出息地把话噎了回去。
师徒二人沉默良久,旦逍也没继续跟苌夕讲道理,左右也讲不清楚。反正过不了两日,他又会屁颠颠跑回来,说看上了其他人。
于是转而谈到其他话题,“先不想这些。过不了几日你便要经历天劫,只有渡过天劫,方可修炼高层的妖术。一千年后,为师的王位便是你的。”
苌夕闷闷应了一声——他不喜欢那个千人瞩目的王座,但整个狼族好像都串通好了,认为这位子非他莫属。
旦逍继而道:“至于天劫,为师没其他可帮你,只传授你两句心诀,务必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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