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十米远。
怒,老子有钱都不让进。
太欺负人了。
都是月月的错,我决定再也不听他的了。
拉起我同样被扔在地上的行李箱,我掏出兜里的十美金,走进一家破旧又肮脏的汽车旅馆,租了一间小屋。
顾不得疲劳和浑身的酸痛,我拿过一身干净的衣服,走进狭小的洗手间里好好洗了个澡。
穿上衣服,把平光的黑框眼镜扔掉,把前面长长的刘海撩起,用夹子把他夹住,朝后面翻过去。
照了照镜子,虽然,那个夹衣服的不锈钢的夹子白光闪闪,看起来又丑又大,可是,在我英俊潇洒又风流倜傥的脸庞的映衬下,也变得光彩夺目起来。
而我光滑又细腻的皮肤在经过了两年的暗无天日的遮掩后,终于在今日得以重见阳光,我得意洋洋的挺起胸膛,拉着行李箱,打开门从走廊走出去。
经过门口时,刚才那个还一脸鄙夷的看着我的肥阿姨张开他涂着血红色的唇膏的厚唇,不敢置信的盯着我。
我朝他挤了挤眼,哈哈,我果然魅力不减啊。
“别走。”
她从里面追出来,我站正身子,撅起嘴,太有魅力了,也不是好事。
“我们的夹子请归还,要不然请赔付一美金。”她走到我面前,摊开手。
“”
我的黑框眼镜虽然摘掉了,可是长而凌乱的黑发却将我整个脸遮住,呜呜,竟然无视我阔别两年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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