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见到他这副模样,却依旧是翻起了白眼。
“威华,二十多头狼的价值能够和三十二头熊相比么?”
余威华嘿嘿的笑着,道:“如果是普通的深山巨狼,当然无法与熊相比了。但是你别忘了,这里面可是有一头白眼狼啊。”
郑浩天的眼眸一亮,他久居熊狼山下,当然听说过白眼狼的传说。
在熊狼山中,有两种生物无疑是最为强大的。
熊和狼,他们是这里真正的霸主。
在熊类之中,狂暴熊王无疑站在了所有生物的巅峰,只要它们开始发狂,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敌人,都唯有转身逃遁的命。
而除了狂暴熊王之外,就属白眼狼王最为著名了。
白眼狼王最大的特点就是智慧极高,它们是狼群中真正的王者。在它们的指挥之下,能够让同等的狼群发挥出翻倍,甚至于是更为强大的力量。
虽然在个体实力上,白眼狼王并不强大,但是入山的猎人们宁肯遇到狂暴熊王,也不愿意与白眼狼王打交道。
遇到了熊王,只要分散逃遁,多少还是有着一些生还的希望。但若是遇到了白眼狼王,那么在这只通灵的畜生指挥下,只怕很难逃脱狼吻了。
这一次郑浩天的突然爆发,将狼群和白眼狼王全灭,简直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同样的,白眼狼王之皮在城市中绝对可以卖到一个无法想象的天价,单单这一张完整的狼皮,其价值就已经足以超过三十多头黑熊了。
林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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