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族跟洪荒其他生灵相比,实在是柔弱的很,而且寿命也不长,许多普通的疾病灾祸都能导致他们丧命,所以从女娲创造人族之后,这些人类便聚集成各个部落,分散生活在不周山周围,并未向其他区域迁徙太远,现在的人族也经不起这样漫长的折腾。
三清站在云头,只见脚下人来人往,众生熙熙攘攘,瞧得并不是很真切,三兄弟便隐匿了身型,混进人族之中。
要说起来,这人族确实与一般的生灵不一样。他们虽然弱小,却懂得分工合作,各司其职。而且他们竟然生来便有智慧,打猎捕兽、纺织种植,虽然这周围随便一种生灵都比他们力量强大,他们却也能在这占据一块领地。
甚至还有一些人族还懂得蓄养野兽,留作日后食用。
元始笑着看了一下通天:“你瞧瞧人家,同样都是蓄养野兽,人家就比你实用的多。”
通天不服气地说道:“我那些徒弟将来可都是要得道成仙的,跟这些养来当做吃食的可不一样。”
三兄弟观察了人族许久,觉得他们虽然确实是有特别之处,但他们寿命极短,体质又弱,一生庸庸碌碌不过是为了这百十年的寿命,还不够他们打坐悟道一次的,要说自己的成圣机缘在他们身上,实在令三清难以信服。
“这人族莫非还有什么我们尚未发现独特之处?”老子与元始一边观察一边讨论着。
等到他们讨论了一会儿,关于成圣还未得出什么结果,扭头一看却发现通天不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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