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知道我喜欢兔子?”孔秀表现出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应该有的天真浪漫的心理,脸色绯红,似乎有些增加了对王小孟的好感。
但是,王小孟这个人,就是有一个毛病,他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加上这刚刚和武仙县的有名的千金大小姐李艳花相亲成功,这如果是放在王小孟穿越之前所生活的时代,李艳花就是一个典型的白富美呀,而王小孟和李艳花的这番传奇遭遇,大概也算得上是穷小子的逆袭。
王小孟拨浪鼓一样的摆摆手,说道:“你少臭美了,谁说我要买兔子给你了?我只不过就是刚刚好路过这里罢了,原来你喜欢兔子,那你自己买呀。”。
小姑娘脸上的神情也是转瞬变化,不由得轻叹了一口气,默不作声了,只是水灵灵的一双大眼睛就这么的看着那些笼子里的兔子,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说实话,如果今天王小孟的钱袋子没有被那小叫花子偷了,那么,王小孟还是很愿意去花些钱给孔秀买一只兔子的,可惜呀,现在这些都成了空话了。
“好了,好了,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清河村呀?正好我跟你的驴车一起回去,可以吗?”王小孟也是硬着头皮说到。
他似乎已经完全不顾自己刚才对人家孔秀说,然她自己花钱买兔子的时候的凶狠的样子了。
不过,好在孔秀这个姑娘,就是这一点比较好的,她不记仇,笑盈盈的说到:“好呀,那我们回去吧,反正我在这武仙县的事情,也办完了。”。
孔秀说的这些事情,其实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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