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从小起就黏他叔叔,牛皮糖似的,人家去哪儿他就哭哭嚷嚷跟着要去哪儿,见不到秦回他就失魂落魄。
他叔叔出国去读大学时,秦墨才九岁。
在家人举办party庆祝秦回收到心仪的大学offer时,只有他愁眉苦脸地站在角落里,眼神中透着不该是这个年纪出现的阴郁。
他趁人不注意,悄悄地跑进秦回的房间,孤单落寞地在里边鼓捣半天,小心翼翼地找出一件叔叔常穿的墨色衬衫,藏进了自己书包里。
秦墨可怜巴巴地缠着秦回,闹着要和他睡。叔侄俩感情一直不错,秦回没想太多,允了。
那晚,秦墨做了彻夜的春梦。
他梦见自己气喘吁吁地趴在上边,叔叔在他身下,他浑身如一把干草,被火点着似的,烧得“滋滋”作响,每一个毛孔,每一个细胞都是燥热的,由不得自己控制。
早晨醒来,一身虚汗的他羞怯地发现,自己黑色的睡裤裤裆处湿漉漉的。
他吓了一跳,谁也没敢说。他遗精了。
也大概是从那时开始,他的意识开始觉醒。原来他喜欢男性,而且深深迷恋着他的叔叔。
他盼了很多年,等叔叔回国任教,而在他读高一的那年,终于等到。
他收起所有的恶习,将最人畜无害地那一面展现在秦回面前。
物理开学第一节课,对学习原本无半点兴趣的他想方设法成了物理课代表。
他想他这辈子都忘不了那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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