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谁的食物更充足,谁的器物更多类,谁的族人生活更好,不定非要靠拳头,攻敌为下、攻心为上。
木巫让人换了几株没见过的植物,又换了一个小部落的水晶玉石,就带着这些东西,回树屋研究了,和各部落交易的事,交给了贸全权负责。
相信从今天之后,木部落的名字,必然在周围几百里传播,比火部落还要响亮,很快就能拉起自己的班底,对付林候部时,也能多几分把握。
……
“林候部离我们非常遥远,朝着太阳落下的方向,以战士的脚程,也要走四十个日落。”火塘旁的树屋里,火部落的几个老奴隶,给木巫介绍着林候部。
普通战士在丛林中的脚程,是每天三十里,四十天差不多是一千两百里,又有人道:“林候部非常强大,像火部落这样的,就有这么多、这么多!”
老人学习速度太慢,交流起来比较困难,拿着双手挥舞,觉得不够,又抓起了旁边人的一只手,他的意思是,像火部落的属族,就有十五个左右。
旁边还有老人手舞足蹈,大体意思是:“每隔十年,首领就要带着百人抱的食盐,去林候部上供,参加他们的交易会,去年的暑季,刚刚才去过。”
原来是这样……木巫恍然大悟,怪不得木部落攻来时,火部落里边,并未找到多少岩盐,那株搜到的灵芝,应该也是首领交易来,治疗自己伤势的。
一人抱是一藤筐,就是八十斤,百人抱就是八千斤,除掉部落本身的消耗,上供的确实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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