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五百钱他倒是没有细数,只是看着差不多就用布包包起来,抱在怀中走了。
文契是布帛裁成手帕大小做的,虽然此时一般的丝帛一匹要钱四五百的样子,比后世用纸来写契书等于是凭空多了一笔成本,但这是必要的。
第一,证明东西是合法手段买进来的,若是有人报官,说是赃物什么的,这边也有证据。第二,便于当铺这边记账、查账、责任到人——若是某笔生意除了差错,也好责任到人。相对的,生意做的好,经手人也可以分成更多。
至于不用更便宜的竹简,还是因为帛书更加方便。
而在当铺超高的利润之下,也不用在意一块手帕的支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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