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秋看了眼院子里吃着糖的女儿,咬咬牙做了个决定,“我打算把囡囡送回老家。”
木氏皱眉,“没必要吧?”
陆时秋很肯定点头,“有必要。她必须得识字,而且得识很多很多的字。”
木氏向来听他的,见他执意如此,也知道劝不了了。
可她还是不死心,劝道,“我们囡囡才四岁啊。”她咬了咬下嘴唇,“她一人回去,我不放心。要是有别的小朋友欺负她怎么办?”
陆时秋下了这个决定,心里也很不舍。
送女儿回去,他固然可以省不少银子,可他没办法天天看到女儿了呀。他唯一的骨血,他哪里舍得。
可他又走不开,海货店得靠他张罗,他得给囡囡挣银子考科举。但为了女儿的将来,他不舍得也得舍得。
不过他媳妇担忧得也有道理,陆时秋想了想,“不如就让二丫留在家里吧。有她跟着,估计没人敢欺负她。”
陆时秋老早就想过,不把二丫嫁人,所以他每次都会让囡囡给二丫吃的,就是让二丫潜意识里认为:只要跟着小妹,她就有好吃的。
一顿时间下来,二丫也确实跟囡囡亲近许多。
囡囡回老家,家里那么多大人孩子看着,他没什么不放心的。
木氏见他已经打定主意,只能同意了。
说服木氏之后,陆时秋打算做他女儿的功课。
“啥?要我回老家?”囡囡头摇成拨浪鼓,“爹爹,我不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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