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过些褥子,又垫高些,好让自己的头也能倚在上面。
“不过如现在这般,每日喂水喂药,擦拭更衣。”我说。
“我的模样比逸之还差么?”公子问。
差?
我想了想,微笑,也不尽然。
他人如其名,我从来没见过哪个男子生得如此白皙。即便病得不成样子,形销骨立,看上去仍然赏心悦目。我给他擦洗的时候,动作都不由地放得轻柔些,不忍心让他难受。
那药也是当真难喝,我喂了一点点,他就睁开眼睛,眉头拧得纠结。
我对他说:“这是当年救活我的药,公子若想活命,就要听我的。”
公子也不知听清不曾,少倾,张开嘴。
他喝得很慢,两口下去,漂亮的眉眼几乎扭曲,眼圈泛起红,给苍白的皮肤添上了几分生气。
说实话,我那时甚是佩服。
那药的味道我闻着都嫌弃,当年,我宁死也不想喝,祖父每次都要撬开我的嘴才能灌下去。而公子却一声不吭,虽然慢,却是一口一口地吃光了。我将他放下,他旋即再度沉沉入眠,一动不动。
至于公子刚才问的,我如何给他擦身的事,我当然也记得。第一次的时候,我擦到他到了腰下,有些犯难。
那毕竟是男子的忌讳之处,传言女子要是看了,眼睛会瞎。从前照料祖父的时候,擦洗之事都是由仆人干的,不必我动手。
当然,我自幼随祖父闯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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