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仿佛更能刺激人们的感官,而激烈的反抗更让他们激动得打抖。
加拉德斯发出愤怒的咆哮,用尽浑身解数展现出自己的肌肉,自己的胆魄,自己的拼命。
他使用盾牌迎接皇帝的尖牙利爪,他使用长矛进行反击。
他必须尽力。
只有这样,才会得到客人们的赏识,当他们愿意把这位角斗士保下来的时候,那么从小被贩卖到庞贝的加拉德斯,就真的重获自由了。
很幸运的是,他杀死了皇帝,用长矛三次捅穿了它的腹部,而自己的背上和胸口也留下了三条深可见骨的抓痕,一条肋骨也被斩断了。
也正是因为这最后一战,他被城主和几个富豪同时特赦。
对于这座喧嚣的城市,他充满愤恨,因为它在自己的生涯前半段,真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没有进过这种角斗场,就永远不知道修罗场的含义。
可对于这座城市,他又是感激的,因为正是在这里,他才有了一个博取荣誉,获得自由的机会。
这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也是一段宝贵的经历。
只有当你真正的感受生与死的交拂,感受狼牙和狮爪的锋利,你才能在今后的人生中无所畏惧。
更何况,在角斗场里,对战的更多的不是人,而是和他一样的角斗士。他曾经杀死过很多角斗士,把对方坚实的肌肉贯穿,看着鲜血滴落沙场,听着四面八方震耳欲聋的欢呼。
他对视过很多角斗士最后的眼神,不是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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