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我就跑出了大门。
沿街跑了一会儿,我跑不动了,拐进一条小巷子,倚在墙上狂喘,现在真的是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我这不是逃出来了么?事情并没像狐妖说的那么凶险,她要是没跟我吵架,把安仔送到医院再逃走,就两全其美了。唉,我现在筋疲力尽,浑身伤痛,身无份文,众叛亲离,我还能去哪里,我还能做什么?
其他先不管了,我现在急需找个地方休息,需要大量营养的食物补充能量。没钱是万万不能的,没了狐妖,我只能自己想办法。往身上摸了摸,我想要找一件不是必须的又值钱的东西,用来换钱或抵押。我在口袋内摸到了一个圆圆扁扁的东西,掏出一看,却是金钱令。
金钱令不是被徐来福拿走了吗?我很疑惑,定了定神,借着路灯细看,果然是金钱令,但比徐来福送我的那一枚更光亮——这是属于言重山的金钱令!
狐妖为什么要把金钱令留在我口袋内?这东西对她没有一点用处,对我却可能有用,那么她临走留给我,是否代表了她以后不会再与我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