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我!”女孩喊到,“我不做那种事,快放开我!”
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她还能喊什么?周围的观众,对于这一幕十分的爱好看,根本就不会有人来帮忙的。而且,对于女孩这个职业来说,也不受本地法律保护。
即使有一定的法律条款适用此种情况,执法者也会选择性失聪。
他们不会顾及底层人员的死活,因为底层人员,在他们眼里都是自甘堕落的。
就像这个女孩,四肢健全,为何会做舞女呢?做了这职业,就是不正经人的代表。本来就是不正经的人,还有什么被保护的意义吗?
因此,执法者,或者其他什么人,对于这种恃强凌弱,侮辱他人,迫害他人的行为,是有一个足以在道德立场站得住脚的,不加理睬的理由的。
看到了吧?
什么叫文明?这就叫做文明!不能一味地按照法律办事,应该还看其是不是符合普世的道德对不对?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高的觉悟的。
其中那旅店老板,是一个年龄很大的老者,便过来劝说:“大人,这个女孩已经十分可怜了。在我这里跳舞,也就是给大家助兴的。就放过她吧。”
那醉汉骂的:“滚你个老贱种,有你什么事?扰了大爷的性质,把你的店给烧了!”
这样的话,只是威胁罢了。你看非礼这种最底层的舞女,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要是公然破坏他人的生命财产,那还是不允许的。
毕竟,人家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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