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
只好亦步亦趋地跟着这个人。
袁重歌走进了一家酒吧,名字叫做御夏,孟学君在门口思量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跟着那人进去了。
袁重歌独自一人坐在吧台,又搭讪了一位吧台小哥。两人聊得欢畅,小哥还借机摸了一把袁重歌。
孟学君脸色阴郁地坐下,周身的气势把小哥吓了一跳,很快就恢复如常:这位小哥喝什么?
孟学君阴着脸,不答话。
袁重歌戳了戳他的脸,觉得实在好玩,又戳了戳,孟学君倒没说什么,小哥发话了:喂,你这样不太好吧
袁重歌兀自玩着孟学君的脸,小哥见孟学君并没发火,心想大概他们的关系比较特别,也就没有阻止。
眼睛瞟见小哥被另一个客人叫过去了,孟学君才开口:不要以为我现在失忆,就只能依靠你,不敢惹你。
手上细微的颤抖没有被察觉。
孟学君大致了解了现在身处的地方和以前并不一样,袁重歌是捡自己回来的人,难免会问及自己的过去,所以失忆是最好的理由,这样可以帮他省去很多的麻烦。
不出所料,袁重歌面露讶异之色:你失忆了?
孟学君点头,心里思索着如果袁重歌深究了他该怎么回答。
袁重歌没有继续问下去,因为他根本没有时间。
看来你今天必然要和我吃饭了。虽然酒吧里的音乐很响,但是阻止不了这人的声音传进他们的耳朵里。袁重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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