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多年的养尊处优穿上一层人皮,也不过是衣冠禽兽。真的怒气上来了,下手一定会没有轻重。
而那个女人……不说也罢。在原慕看来,她甚至不配做一个母亲。
亲生孩子就在这里,她却只在意现在的丈夫。至于原本的结发丈夫,都能置若罔闻。
那孩子才十三岁,可想而知,他是要绝望到了什么地步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在听完了那个男人对他和他姐姐坐下的事情后,即便非当事人也可以从中推断,一旦弄不好,这孩子丢的,就是自己的性命。
十三岁,一个刚十三岁的孩子,为了逃离恶魔,宁愿自己去世,也要拉着他们一起下地狱。
这样的恨意,哪怕是原慕,也觉得透体冰寒。
可谢执虽然明白原慕的意思,却依然无法承诺案子由重案组转接。
“按照系统的规定,千盛是在本地报案,只有由本地警察接管。如果重案组想要移交,除非他姐姐也愿意报案。”
原慕点点头,明白谢执话说道这里,就是没有什么可能了。那女孩因为公车事件,和男人后来的毒打对男性产生了畏惧心理。
当初保姆案的时候,女孩连隔着门都和原慕说话都害怕的快要晕过去。
而这还是原慕,换成其他人,哪怕知道这是刑警,她也不敢真的走出房间,进到警局。
否则,她当初也不会用那么曲折的方式提醒老先生的儿子,并且保留下来保姆意图谋杀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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