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无法抑制的呻吟,话也是少得可怜。不过这里我才是主导:“这样是很
漂亮,但是不是最漂亮的,画龙还要点睛!”
取出最粗的蜡烛,这种蜡烛的好处就是特别容易熔下烛液,不但可以用滴的必要的时候还可以用泼的,那样就会在身上留下
一大片痕迹。我压住可乐的双腿不让他挣扎,低温蜡烛说是不烫,但是碰到可乐的伤口会痛。
整支蜡烛的液体滴满了可乐的全身,我才解开他脚上的脚镣,然后给他披上披上风衣,并且只给他扣上胸口的扣子,可乐的
双手铐在背后也没办法自己拉衣服,所以只要风一大或者走路不够谨慎,他的身体就会暴露出来。
“申……不,主人,让我穿上衣服!”可乐恳求道。
“好呀,那我们就坐公车去好了,还是说你愿意这样坐我的车去?”家里到俱乐部我驱车过去,大概只要花半个小时,如果做
公车现在又是下班的高峰时间,没有两个小时绝对到不了,我当然清楚可乐是坚持不到两个小时的。
“对不起,我就这样好了!”可乐屈服道。
我笑道:“好了走吧!”拉着可乐直奔车库,还暗地里加快了脚步,他走得扭扭捏捏大概更害怕出去给别人看见。还算我们小
区的人不太多,就算又一两个路过的人也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们,让可乐坐在后座上,我从口袋里拿出绳子。
可乐惊觉觉得不对劲,叫道:“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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