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一段时间的书信, 也直到八月初一才启程。
启程后因为麦家康对路况比较熟,干脆就由他架着马车带路,他们的马车是双匹马的双辕车,本来负重就不错,速度也快,加上得自傅北王小队长那匹马吃过生命晶核, 其体力、强健程度远超普通马匹。
跑起来当真是如风一般快,可惜麦家康在县城买的那匹杂毛马相比起来就差多了,往往黑马跑一小会儿,就会把杂毛马累的快要口吐白沫。
何雨竹见了没办法,干脆也给这匹杂毛马喂了一枚晶核,并在启程不久后就找了个僻静地方歇脚,等杂毛马消化了那枚晶核后,才继续启程。
在之后三天的路程中,服用了生命晶核的杂毛马开始一天比一天健壮,个头一天一个样,体力速度也跟着飞涨,每天的胃口大了很多,连一身杂毛竟然开始变色。
到了第三天一身杂毛也从本来的灰粽相间,棕色马身变成了纯黑,灰色马鬃变成了纯白,宛如黑暗中一道白色光线一般耀眼,其体力速度也已经追上了黑马的速度。
何雨竹想着这两匹马分别都吃了她一枚生命晶核,与这个世界的普通马匹变得不太一样,她以后也不准备将自己进化过的马卖掉,既然如此,它们今后也算得上自家的牲口,该给取个名字。
以后训练起来也方便,就跟麦家康商量了一下,把出自傅北王府的黑马取名为黑云,把原本是杂毛马的那匹取名为乌云,以此纪念他们是在为云氏之事奔波途中,给它们取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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