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下场。
然后在第二周,《鼠眼看人低》的第二个故事登上了报纸。
这次的故事主角是一名年仅十岁的雏妓。
一名被被父母亲手卖给人贩子,换回全家的活命钱的小女孩。
这个小女孩是有原型的,就是被他收留的帮佣一家之前卖出去的女儿。周家女儿今年十一,被父母卖进妓院后,还会经常回来看他们,并用自己的嫖资补贴家里。
初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是在如今的时代是很正常的事情。和周家女儿在同一家妓院的姐妹们,很多都是被丈夫,父母,甚至儿女卖进来的。这些可怜的女人用自己身体换来的皮肉钱补贴家里,养活一家人。
尽管已经有很多进步人士开始呼吁女性解放,但是对于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来说,女人是家族的财产,家里没钱时典当女人是很正常的选择。甚至就连这些女人都这么想。
周大的女儿就一点也不怨恨自己的父母,她甚至贴心地想把嫖资存下来给弟弟将来娶媳妇用。
当然周大他们也不是那种全然不顾女儿死活的人——如果他们真是那种人,乐景早就把他们扫地出门了,他不会把自己的善心浪费在这种渣滓身上。
周大已经和儿子已经说好了,以后只有赎回姐姐才能娶媳妇,并且他一定要给姐姐养老送终。
在乐景为了写作向他们一家打听事情的始末时,周大红着眼睛,这样恶狠狠的交代儿子:“我死后,你要敢不管你姐,我要变鬼找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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