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恩出来采药时,偶尔发现的。
离部落不算太远,越过一层层并不算高大的树林,靠近山顶,拨开丛丛的灌木,顿时柳暗花明。
难以想象,在半山腰上,居然还有这么一块平坦的腹地,除了偶尔从地底凸起的巨石,放眼望去,尽是绿油油的,仿佛要滴出水来的草地,还有草地之上不断盛开的不起眼花朵。
美不胜收。
于是乎,很自然的,这里就成为了雷默斯和洛恩唔,应该算是经常约会的地方吧。
此时,已经酒足饭饱的两人正坐在草地上,很默契,不约而同地抱起膝盖,身子缩成一团,坐着,眺望着远方向海洋一样舞动,沙沙的声音不绝于耳的树林,似乎都若有所思。
呐,雷默斯,他们都怎样了?盯着树林看,看久了,自然就会无聊,洛恩用手在草地上不断画着圆圈,向着雷默斯坐着的方向,不自觉地挪了挪屁股。
上次去城市采购之后,回来的路途倒是出人意料的平静,那麻烦的一行人也没有再继续争吵,一路上野兽的袭击也几乎没有。踏着一路上鲜花的香气,带着一空间杂七杂八的物事,比预定的时间足足提前了好久,一行人就已经回到了出发的地点。
欢迎,庆祝,然后一切就趋于平静。
在昨天,雷默斯交给洛恩这把剑之前,洛恩每天的生活之类,又重新变得平凡而有规律起来。
每天上山采采药,替部落的族人煮煮饭,做做雷默斯发布的简单任务,和自己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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