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走下去。而他则不动声色地小声叮嘱我应该怎么做。那时候我才意识到,他有一个长久以来一直未变的愿望,那就是我这个儿子能够得到全世界的认同。
很可惜,我,出于某些不可告人的理由,一直在有意无意地和他做对。
他叫我用筷子吃饭的时候我就用手抓。他要我穿鞋我就打光脚。他叫我对别人礼貌,我要么动不动就打人,要么就爆粗口。他怒斥也好,温和地劝导也好,全然没有效果。我比以前的任何时候都更像一个小混混。他越是管教,我就反抗得越起劲,并且在他的愤怒中得到异样的快/感。
我就是喜欢他看着我的时候那种无可奈何的眼神。这样会使我非常有成就感。你是国会议员又怎么样?你受万众瞩目又怎么样?你照样拿我没办法。
这种想法,在他后来当选总统的时候达到了巅峰。
扯远了,还是说回五年前吧,我刚到文庙街五十三号的那一天。
我之所以对那一天念念不忘,是因为那是我在“回家”之后,和他相处的时间最长的一天,我们从早到晚都在一起。从第二天开始,照顾我的责任就被转交给了家里管家郑太太。他每天从早到晚都在不停的工作,而我每天能见到他的时间,不过是吃早餐的那三十分钟。
107、番外:荣景笙回忆录-第三章
文庙街五十三号从外面看上去和普通的民宅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当我真正有机会仔细观察它的时候,才发觉它其实比我想象的要大一些。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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