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人的样子,大有拼命三郎的架势。
邓耀宗多年来一直沉浸在她温柔文静的理想女神当中,被她这样凶神恶煞和街头那些泼妇没什么区别的样子一吓,当即心下厌恶不已,同意了离婚。但有离婚条件。
那就是周秀芳拿五十块钱和二十斤粮票做离婚费,如果想要邓丹的抚养权,那么钱和粮票就翻倍。也就是一百快钱和四十斤两票。
周秀芳在邓家的时候,邓老婆子都时常趁她不注意毒打邓丹,如果周秀芳不带走她,那么邓丹很有可能被邓老婆子活活打死,或者一直虐待不成人样。
到底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周秀芳当然丢不下邓丹。只能随周老太太先回周家,想办法凑钱凑粮票。
粮票还好说,周家劳动力多,挣了不少工分,可以兑换粮票,全家勒紧裤腰带少吃点就够了。
但是一百块钱,他们就比较为难了。
在地里刨食一辈子的周家人,没实行大食堂以前,他们还能卖掉自家种的瓜果蔬菜或者鸡蛋粮食神马的。可是这些玩意儿并不值钱,零零碎碎卖上一整年,也就存了不到十五块钱儿在公中。
而这些钱又不是死存在那里,有时候家人生病,丧喜事赶礼,求人办事等等都需要花费。一年攒下十块钱,已经算顶天了。
眼瞅着孩子们都大了,大房闷子再过两年就得娶媳妇,二房大妮儿翻年也要嫁人。底下几个小的,除了周燕,个个都在上学,每学期的书本费都不少。哪有那个闲钱去管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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