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说不定都投不了。
只是吓唬吓唬他。
“你老老实实把作案经历都说出来!”
林志强眼泪糊了一脸,哆嗦着跟靳虎道:“警官,是,是我干的,八年前的那桩凶杀案是我做的,是我杀了仲庆翔。”
他哆哆嗦嗦的把八年前的事发经过说了出来。
八年前,他还是宏源小区的建筑工人,那时候他已经跟妻子关系不好,妻子跟他闹离婚,那段时间他一直住在工地上,那天晚上大约八点多,他去附近溜达,那是片小水潭,长的芦苇,附近还挺荒的,正好碰见仲庆翔抱着一包东西经过,那里是去另外一个工地的近路,仲庆翔这个人是附近一个工程的小包工头,林志强是知道的。
那时候林志强欠了不少债,妻子天天闹,他看着仲庆翔眼都红了。
刚好身上装着工作时用的弹簧刀,于是跟了上去……
就这样把人给杀了。
林志强杀了人后,抱着钱拿着刀就跑回工地。
他从仲庆翔背后杀的人,一刀割喉,所以他身上没多少血,就是刀上面全是血,他跑回工地,工地上没人撞见,他又怕又亢奋,爬到自己施工的地方,把那把匕首给砌在墙壁里。
没多久开始下雨……
大雨冲垮了一切罪证。
那包钱他也不敢存银行,回家找地方藏了起来。
刚好妻子想买第二套房,他就让妻子出了首付买了602那套房,正好是他藏匕首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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