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示主权。
可怜的,比莲藕还嫩的小胳膊,被抓的青紫,让拉斐尔除了觉得丢面子之外,更加伤心了。
总之,小时候的坎特和拉斐尔,总是一个面无表情,超年龄的阴森,一个哇哇大哭,吓的屁滚尿流。
这种情况大约持续到拉斐尔十二岁,坎特十三岁。
拉斐尔一开始并不明白怎麽回事儿,只是知道坎特正式确认了继承人的身份,有了自己军团,掌了兵权,身边跟著的也不再都是小崽子小玩伴了,变成了他的下属,亲信,也有他从小夥伴中提拉出来的。
坎特自此不再穿和拉斐尔差不多的行头,上好布料的丝质衬衣,绒背心,小西装,都不穿了。
他穿的是他们霓莎家的军团军服。
坎特个子长得很高,十三岁看上去不比十五岁的矮,一身军服穿上,威风凛凛,冷冰冰的,人往那里一站,像标枪似的。
拉斐尔是糊涂虫,他只觉得坎特看上去有些不一样,却不明白哪里不一样了。
坎特很少欺负他了。
不再弄什麽恶作剧,也不和他打架了。
不过他会用同一种眼神去看他,每次见面的时候,扫一眼,然後一语不发,擦肩而过。
拉斐尔花费了好几个月,才终於明白,那眼神叫蔑视。
拉斐尔好憋屈,好生气!
你小子有什麽本事蔑视本少爷?还蔑视上瘾了啊!
拉斐尔知道,坎特现在是不屑於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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