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一条鱼线系在荷包上,另一头正牢牢扎在那爆发户的腰间,他被我扯得一个踉跄,坐在地上,正一边骂街,一边快速将鱼线往回拉。不一会儿,荷包便重新回到他手中。
我实在没那个脸,掉过头去抢,脚不停歇,一路飞驰,直跑过好几个街口,才在角落里缩下,猛喘一气。没想到这年头,人会这么警觉,揣个荷包还是带链的,失算啊失算。
正懊恼,鼻子底下闻到股浓烈的饭菜香味,一抬头,原来对面是家酒楼,灯火通明,很是热闹。
沿街靠窗的一张小桌子边,坐着个稚气少年,抓着个酱油猪蹄正啃得香。也许是我饥饿的视线太过炽热,他转过眼,瞧见了我。见我盯着猪蹄快要流口水的模样,他眼珠一转,冲我招招手。
我本来不想过去的,但招唤我的手上正握着那只香喷喷,油光锃亮的猪蹄,我那个,勉为其难就过去看看他到底要干什么了。
扒窗口,眼神直勾勾就盯着美食了,少年糯糯地声音传到我耳朵里,都有些梦幻般的感觉。“想吃吗?”
拼命点头,别怪我意志不坚,我在山上啃了大半年的素菜包子,无论是全真还是古墓,都是素食当道,我快连肉是什么味儿都要忘记了。
少年把猪蹄移开些,我忍不住头跟着往里伸进去些。突然脸上凉凉的,少年不知什么时候,掏出一丝帕,沾了大约是酒水,替我擦拭着脸庞上的污渍。
“果然不错,是个标致人儿。”少年笑嘻嘻道。没等我生气,他接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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