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就是当时生日会上重逢沈陌——当然那个时候的她肯定以为两人是第一次见面——嗅出沈陌身上的反派气息,急着摆脱三个男主的她就赶忙拉着沈陌去民政局,先往自己身上盖个戳再说。
这么想想,真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沈陌是以怎样的一种心态答应陪她胡来。
毕竟按照现在的话来说,那时的沈陌完全是顶级流量,你可以说你不知道有沈陌这么个演员,但你绝对看过他演的电影——
这种人,居然能同意跟初次见面的女艺人领证,也难怪会有那个在现在的卫杳看来完全是玩笑的五年之约。
记者这时又问:“所以沈陌最开始是你的粉丝?”
卫杳回神,答:“这不是应该的吗?我也是他的粉丝啊。”
记者:“那你是认识他之后才成为他的粉丝,还是认识他之前?”
卫杳:“我没记错的话,我的百度百科里,最喜欢的演员那一栏是沈陌。”
百度百科这东西,往往艺人本身还没怎么出名,百科里各方面就已经很齐全了。
也就是说,早在卫杳出名之前,她就已经是沈陌的粉丝。
记者懂了。
原来真爱就是两人尚未相遇之时,我就已经喜欢你的音乐,你也喜欢我的电影,彼此神交已久。
这样在一起后,不管谁看谁,都是粉丝看自家爱豆,而由于看爱豆时往往会自带滤镜,可不就是越看越喜欢,以致于都三年了,也还是热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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