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跟康健来了个同年毕业。汪梅没那麽宏伟的抱负,或者说她已经把伟大的抱负都寄托在康健身上了。在一个没什麽人知道的区法院找了个书记员的差事。二年後如果考不到公务员法律科的本儿就自动离职,汪梅知道自己离做康太太不远了。
工作後汪梅依然每天去康健家的那个破楼报到。每天晚上看著疲惫的康健走上那幢摇摇欲坠的破住宅楼,汪梅的心情也不好。
按说那时的汪梅也没後眼,她也不知道康健未来能成为东北的第一大律师,可她依然死活都要嫁给康健。她对康健的这种感情叫不叫爱?只能由她和康健俩来判断了。她认为自己1000%爱康健,而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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