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觉得很可贵。
幸福这种东西之所以可贵,在于它哪里轻易可以让人得着呢。
小时候哥哥有一套蓝色书皮的童话集,被父亲偷偷搬到阿存的房间去。阿存兴趣缺缺地翻看,8本中能留下印象的除了那几个泛滥人口的,在于少数。倒是有那么一个印象算比较清晰了,说的是一个小猪变的王子。哈,猪怎么能变王子呢,好象是因为他先是王子,然后变成猪,然后又变成王子的……讲的是什么什么,最后王子的妻子去救他,在王子的床上躺了三天,第三天王子从坏人的诡计中醒悟,救了妻子,两人又幸福地在一起了。当时想着“真巧啊……”,吸引力全被王子人猪乱变吸引过去了。
不过现在想来,如果王子在最后的第三天都没有醒来呢。那完蛋了,他永远不会知道他的妻子来找过他,要乞求他的原谅,历经艰险希望渺茫。不会知道有那么一个人那么执着,找他是唯一信念。不会知道躺在身边的人是用怎样的心情陪着他,用怎样的眼神看他,用什么样的心情爱他。
这个故事,有点可怜呐。
不过为什么又突然想起这个故事呢。
“阿存明天下午在家吧?”周五吃早饭的时候哥哥突然问。早饭吃的是稀饭,白花花的。
“啊,恩,应该会在的。”回答的时候就抬起了头来,停下了筷子。
“大概3点左右的时候能保证吗?”哥哥吃着饭,视线始终在稀饭和菜上逡巡。
“那个时候……恩。”打工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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