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情况是,书中对这段有过简单的描写,于婉秋害怕梅若华公证了之后,不肯签署代持协议,所以很担心。江一民笼统的说了句,“没事的,我有准备。”
梅若华不知道是什么准备,但她相信,公证要撤销,必须要走法律程序,就必须跟律师商量,那就必须重新说一遍他有什么底牌,只要能监听就可以了。
果不其然,她拿到了。
只是,这缘由是不能说出来的。
第41章 股权公证案(二)
一般的民事案件, 最少要七天才立案, 梅若华将自己的证据交给了吴岚一份, 就开始忙别的事情了。
如今ww和大诺投资的合作谈判, 已经到了关键时刻,两家都想合作,但却有着不小的分歧。
大诺投资想要直接对ww进行天使投资, 但梅若华并不想多一个人进来分一杯羹,尤其是现在ww体量很小的时候,大诺投资大量资本的进入,会将梅若华和大王小王的股份严重稀释,资金虽然是好东西,可如果公司不能控制在手中, 那就不是什么好事情了。
所以, 梅若华一方一直秉承的合作理念就是,他们只对睿博一号进行合作。也就是说,ww拿出睿博一号来产品入股, 大诺投资拿出资金、营销渠道, 两家共同注资成立一家新公司对睿博一号进行推广,至于利润分成,梅若华坚持的是五五分。
这显然是不可调和的。
一个嫌赚的少, 一个嫌对方狮子大开口,所以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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