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是桑圣哲的意思,可该她做的都做了,他本人有什么意见,自己和女儿谈吧,她不奉陪了。
虽这么想,可本人是松了一口气,这好歹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缺陷吧?——桑稚颜近期来的优秀表现已经让她有些神经质了。
在何嘉彤转达了桑稚颜的意思,桑圣哲终于百忙之中抽出了一些时间来和这个聚少离多的女儿谈谈心。
桑圣哲正是男人最有风流魅力的年龄,久在华尔街打拼早早的做下一份事业,更带着一份久居上位的杀伐气度,当年能迷的何嘉彤下嫁,五官自然也十分出色,俊秀斯文。
在家时穿戴比较休闲,还带着平光眼镜,中和了“狼性精神”,看到桑稚颜后,眉心微动,“席琳,坐。”
合上书放到一边,“我听塞蕾娜说你想回多伦多,我想听听你的想法。”
桑稚颜早就想好了说辞,“斯宾塞尔的录取通知应该没有问题,我留在这里也没有事做,六年级的结业考试我还没有参加,我想尽快回去。”
桑圣哲挑了挑眉,“六年级的课程对你来说不难,就算缺席一段时间你也能拿到优,你接下来要在这里读中学,后面还有大学,如果你工作在纽约,那就要在这里留更长时间,早一点熟悉这里的环境,你就能拿到更多,你还没有交到一个可以逛街聊天的朋友,可是据我所知,你在多伦多朋友并不少。”
“席琳,你不想留在纽约吗?”单刀直入,带着一种犀利感,让人不自觉的就感觉到了一股压力,可桑圣哲的表情仍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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