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瘸了的还是没瘸的,都喜欢拿跟棍子走路,这些乱七八糟的山路,不拿跟棍子探路不行啊。
不然一脚踏空都不知道。
这也就算了,还有一些野草交织的小路,密密麻麻的全是野草遍地,你以为下面是土地吧,实际上一脚踩上去全是水和泥,走了不到二十分钟,赵斯里的一双雪白运动鞋已经沾满了淤泥。
他再看看前面的沈舟诚,对方高大的身材,怀里稳稳当当的抱着一只雪白的小狐狸,仿佛闲庭信步一样的走上小路上,就没见他失脚踩入什么奇奇怪怪的地方。
对,人家村里的小路,早就走习惯了。
赵斯里叹了口气,在路上捡了根别人不要的竹棍,搀扶在手上,一路拄着拐杖跟着一起上山,绕了大半个村子,他们终于开始往不知名的山上走了。
拄着拐杖的时候,赵斯里一时之间还有点文青的浪漫情怀发作,在心里低低吟道: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念完之后,顿时心里充满了豪情,脚下也不累了,相信很快就能走到地方。
两人在不知名的山上走了一个小时,赵斯里已经有些累坏了,平日里走路还不觉得什么,这些弯弯绕绕又陡又斜的山路,走起来还真费功夫,更别提这还是人稀罕见的地方,野草和树枝长满了路,走的时候还要费力拨开。
赵斯里看了一下手机的时间,已经到八点了,距离他们出发过了两个小时,他在心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沈舟诚说来回要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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