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毓秀,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股清贵之气,又兼之他本性疏狂,放达不羁,两者合而为一,倒自有一番气度。
只可惜,叶离一贯崇尚力量的美,他对自身这副羸弱贵公子一般的身材十分不满,若是能选择,他更中意陆行云的那具身材。用句简单而直白的话说明就是,陆行云那样的,就是干翻别人的。他那样的,一看就是被人干翻的,简直是虐哭了好吗?
叶离坐在黄沙上,看着浑身不着寸缕的陆行云态度自若的弯下腰拾被丢在地上的女子长裙,金色的阳光亲吻着他腰间的肌肤,如凝脂一般的肌肤恍若镀了一层金光,整个人俊美性感的恍若天神一般。
这个男人不简单,他的日后定然是君临九天,一方霸主。
叶离陡然就信心十足了,这样一个男人,怎会失败?干掉一个区区的金丹修士,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他身上的boss光环不要太闪好吗?每一个挡在boss面前的炮灰,都注定没有好下场的!当然,最后boss还是得被主角推的就是了。
基本上,那个大漠城的城主在叶离眼中就是一个死人了,哪怕他现在是一城之主,哪怕他是金丹修为,叶离和陆行云才只是筑基修为。但是耐不住他和陆行云都开了挂啊!头顶着主角和boss光环的两人,要是连一个炮灰都干不掉,那简直就是给他们的前辈丢脸了好吗?
某种意义上来说,主角和boss都是有某种共性的,那就是,酷!炫!狂!霸!拽!
显然,叶离给他的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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