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赶了出来,扬言不纳小,一辈子都不纳小!
李宝花手上的力气本就不小,继承了李屠户的衣钵后,杀猪宰羊,手起刀落,顺溜得很。因为常年混迹猪肉摊,身上总有一股猪肉味儿,所以小姑娘都不爱跟她一起玩,十几年下来,几乎没有什么闺中密友。
不过她性格爽利,本身也不爱跟那些磨磨唧唧、嗲声嗲气的小姑娘凑在一起,整日里不是跟她爹一起杀猪,就是待在猪肉铺子里卖猪肉。
一开始,小娘子在铺子里卖猪肉,少不得要遇上几个满嘴污言秽语的流氓混子,说起话来不分场合、荤素不忌。铺子上的客人都看笑话似的以为她会羞红脸臊得掩面而逃,然而,谁能想到,小娘子拎起杀猪刀,眼眨也不眨地就往那混子身上剁,一丝犹豫都没得。吓得那人当场失禁,把同来的混子魂都骇掉了。好在她心中有数,分寸拿捏得当,只是想吓唬他们,最后砍到那人身上的只是杀猪刀的刀背。
自那时起,李宝花一战成名,凶悍之名能止小儿啼哭,再也没有不长眼的流氓混子敢来招惹是非。不过,姑娘家凶悍如斯在当时本就不是什么好事,虽然没人敢来放肆,但李宝花从此也成了远近闻名的“悍妇”、“滞销货”。
说起外表,她多少也算个小家碧玉,五官清秀,身材苗条纤细,跟李屠户的膀大腰圆完全不是一回事。如果光看脸,忘掉她是李宝花,是李屠户的女儿,就算没有一家有女百家求的盛景,估计也会有些许少年慕艾。
但如今,说什么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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