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刑律的,或主议工程的,或主议教育的,或主议贪腐,一共十六个部门,这就是当初所谓的“纠评台一十六堂”,后来随着权柄增重,事务日繁,又增设为二十四堂。
二十四堂之中,又有一个论宪堂,是先纠评台而存在的一个非常设机构,诞生的原因是为了因应天策政权的立法——当初张迈以天策政权百法草创,许多律令都是仓促上马,里面必然有不完善不严密之处,而且文辞也还需要修饰,所以在每立一法之后,或者每决定要废一法之前,必然将新法或者决定分别抄成几份,交到一些既有见识、又能代表一定人群的人手里让他们审议,可以说这是最早的立法机构。
不计算中间曾短暂加入又退出的郭洛、杨易、洛甫、慕容归盈、曹元忠和孙超,在定制后起到持续性作用的,一开始只有九个成员,分别就是汉传佛教大宗师法如,蕃传佛教大宗师宗晦,祆教大祭司穆贝德,明教长老温宿海,国老杨定国,大法官张德,以及郑渭、张毅,最后还有一个就是郭汾。
这其中前面四位宗教大师有两位已经逝世,又有两位不再问事,后来随着分工越发明晰,掌管“大唐政务总理印”的郑渭、掌管“天下公法印”的张德都按制退出,所以论宪堂的元老成员,就只剩下杨定国、郭汾和张毅了。
论宪堂一开始就是一个小圈子一般,平时没有固定的事务,然而在制度权力上影响极其深远,入得堂来,只设席位,没有高低。
杨定国让儿媳妇替自己取来“代万民言”印,说道:“按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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