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景若练舞,景宣练武。
到了美国之后,景宣又结识了好朋友Nancy,Nancy的爸爸开了一家搏击俱乐部,她就经常和Nancy一起在俱乐部里面练习搏击。
她从小力气就比同龄人要大的多,而且身体反应灵敏,思维活跃,所以她在搏击上的进步越来越大。这也是她数次能够躲掉富二代,让富二代不得不恼羞成怒地威胁她的原因。
解决掉富二代以后,她心情不好,想找一个地方发泄一下,于是就和Nancy一起报名了UK搏击比赛。两人一路过关斩将,打到了第十名的时候,景宣不得不收手:她还是个明星呢,要是让粉丝发现自己“凶残”的一面是不是不太好?况且妈妈不会让她参加这种比赛的,妈妈会害怕她受伤。
明明已经激流勇退了,没想到到十年之后还是被人翻了出来,这是什么仇什么怨啊?
景宣把妈妈摆在院子里80多盆菊花一盆一盆的搬到了西边的空房里,每个花盆都有30斤左右,连连续续跑了80趟,饶是以景宣的体力也被累的够呛。
景母坐在椅子上,面无表情的看着她最心爱的女儿累的满头大汗:“你既然有力气去参加搏击,那也肯定有力气搬花了。”
“妈妈养你这么多年,什么苦活累活都不舍得让你干,生怕你受一点伤。你倒好,一个人不声不响地参加搏击比赛,我都不用想,你当时肯定受了不少的伤。”
景宣默然,打比赛的时候,每天的强度都特别大,而且越到后面越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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