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了沾旁边的蘸水料。酱褐色的蘸水裹上了兔肉,上面沾着几块葱花和切成细丝的辣椒,男人拿碗接在下面,咬下一口完全没骨头的兔肉。
李淑华看着对方的动作,咕咚一声咽下口水。
郑楚华自家外公是很有名的厨师,他从小在外公身边长大,见过不少有名的厨师,也吃过前朝御厨后人做的菜,所以才会对工厂食堂的菜色那么看不上眼。
在他这里,吃进嘴里的食物,必须是能让他享受的,而不是简单的填饱肚子。他对面的老张总是说他矫情,但没办法,从小到大就没吃过不好吃的东西。
跟着对方来到和平饭店,他没抱太大的希望,更何况还在门口看了一场闹剧。
只是等菜端上来的时候,看着切得薄厚一致,皮白肉嫩的兔肉时,倒是来了兴趣。曾经他吃过一次蘸水兔,是他外公的一位老友做的。也是做成这般,骨头全去除,兔肉必定是连着皮的。他还记得那是自己第一次吃蘸水兔,当初听说是兔子肉还不愿意吃呢,结果真吃到嘴,反倒是他一个人吃最多。
兔肉放到蘸水里裹了一圈,再送到嘴里咬下第一口。
嫩,入口一刹那就能感受到的嫩滑,皮肉在唇齿滑动。完全不像切成一块块摆放在盘中那样,而是出乎预料的嫩滑。再咀嚼两口,涌上来的则是香酥,肉质嫩却也酥烂。虽然已经闻过了确认兔肉没有异味,但在口中散发的味道还是让他惊讶了一番。辣味中裹着一丝清新的香味,将整个兔肉层次都拔高了不少。这比他曾经吃过的蘸水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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