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她娇气,而是这具身体太胖了。这个年代大多数人都吃不饱饭,原主却长了一身蛮肉。又不是很高,矮胖矮胖的,因为老是弓着身体缩着脖子,气质阴郁,特别不招人喜欢。
“笨猪、胖猪、死胖子,哈哈哈哈哈哈。”
旁边有滚着铁轮的小孩跑过,也不知道跟谁学的,还回头冲廖清欢做了个鬼脸。
廖清欢拿袖口擦擦脸颊的汗,听到那小孩后面还跟着一个拖着清鼻涕的女孩。
“猪,猪猪肉可好吃了……这个婶婶不好吃。”
这童真般的嘲讽听得廖清欢眼角直抽抽,说得没错,猪肉确实挺好吃的,尤其是拿乐酒坊的杏子酒炖五花肉,加点干橙皮再放点山楂腐乳汁和□□糖,一起炖上那么一个小时,一块块酱红色的五花肉皮软肉烂,酒香浓郁……
还有糟香馥郁肥而不腻的糟腌猪肉,风味别致肉酥醇香的焖扎肉,越想廖清欢脚步越沉重。
她低头看了眼自己都看不脚的肚子,很惆怅的叹了口气。
曾经的自己要身段有身段,要样貌有样貌。穿上旗袍是风情,穿上洋装是她是海城最美老板娘啊!
现在也不是没身段,就是这身段过分膨胀了。
叹过气的廖清欢继续往和平饭店走去,只是越接近,她面色就越发的古怪。
原主以前都是低着头走路,对周围环境的都没仔细看过,所以原主关于饭店的记忆是很模糊的。廖清欢自然也不知清楚这和平饭店周围的环境,只知道个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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