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徐烁:“辩方,你递交的被告口供和之前的口供有很大出入,请解释一下。”
徐烁说:“尊敬的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在公安侦查阶段,因为死者对她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她出于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而出现口误,这件事她一直耿耿于怀,事后十分后悔。因为我的当事人也是一名律师,她很清楚口供有误会对本案造成多大影响,所以才会在这次庭前会议上,委托我替她向审判长和控方说明原因,并向法庭致歉,希望在最终审判之前即时弥补过错。”
像是被告人突然翻供的情况,几乎出现在每一桩被发现的冤假错案里,尤其是审判环节,根据《刑诉法解释》,如果被告人在庭审中翻供,供认与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就可以采信起庭审供述。
但像是田芳这样还没到庭审,在庭前会议就已经翻供的倒是少之又少。
徐烁继续说道:“当然,我的当事人很清楚,她的口供是本案的重要证据,不能随意推翻。但是我们也考虑到,依法审判是遵守‘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展开的。而且口供具有一定局限性,它会随着被告人的心理活动而改变,只有查证属实并且有其它证据相佐证,该口供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所以当发现新证据与当事人原先的口供产生误差时,那么就可以推翻,重新进入调查,更改口供,甚至当口供出现错误、纰漏时,也可以进行补充。至于印证新口供的所有证据资料,我已经递交给法院,请审判长查实。”
刘楚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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