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老子是出现幻觉了吗?
我是不是应该去找别的房子?冷勋皱着眉头问我。
我怎么知道!
我们三个安静的坐在那个铺着格子地毯的房间,小锦穿着白色的衬衣,领口的锁骨很精致,就像我一开始见到的那样,还是那么干净那么苍白。
他的头发剪短了很多,看起来好像比以前阳光了很多,只是依旧不爱笑。
那个,我想我还是出去找房子住吧。冷勋最先打破了僵局。
我让你走了吗?
我在跟罗小锦较劲,但是难过的永远都是我,他不过是一个看客,他知道我累了就不会再折腾。
这是糖盐水,你刚去了卫生间,补充一下,楼下的房间已经给你收拾好了。他对冷勋说话好像比对我热情,很多。
小锦站起来我这才发现他脚上的拖鞋和我脚上的原来是情侣的。
但是,这是什么意思,以什么身份什么口气说的这话?
主人?
~9~
小锦学上的是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语言学,我觉得这孩子应该去学医或者理工科的,一点都不热情以后怎么在业界混。
我说出了我的顾虑,他只是将我胳膊拉过去枕在头下不一会就睡着了,第一次那么仔细的看,这孩子的睫毛还真的是漂亮,睡着的样子安静乖巧,怎么就跟醒着的样子那么不相符。
我们最后见到冷勋是在黄金海岸的围观人群中,他浑身湿透闭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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