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他们心里早该有数,为什么那么多地下乐队,真的走到顾桑妮和唐杜这个位置的只有lotus?因为地下乐队就是地下乐队,不是所有underground的,都是繁华商场的负一层。lotus只不过是一群玩着地下摇滚的公子哥,他们从来没有把脚踏进泥泞里,他们在最最落魄无人问津的时候也是体面的,他们当中可能唯一有一点点泥泞气质的就是塞林格,可是塞林格能念得起伯克利,傅错却念不起。
他不知道傅错怎么想的,在他被迫放弃那个机会的那一刻,他会不会也曾觉得屈辱,如果换做自己,那会是忍受不了的屈辱。所以他真的难过,如果他有钱,有很多很多钱,他就可以让傅错去追逐他的偶像,他可以带乐队从地下走上地上。
可那家伙竟然说喜欢没有钱的他,说得好像还有选择似的,可是那时候,自己还是跟个傻瓜一样,被那个名叫傅错的天真男孩感动得一塌糊涂。
喝醉了,却矛盾地比任何时候都更清醒了,难怪他们都想签后海,因为他们心里都门儿清,只有自己一点逼数也没有。但他不是不清楚这些,只是不想弄清楚,因为傅错就像毒药,一直麻痹他的神经,不让他想清楚,看明白,而他心甘情愿待在那个长得好看,说话温柔的吉他手身边,他有微微下陷的唇角,有一双深邃的,笑起来微弯的眼睛,不笑也带着三分微笑的模样,迷人得要死,就算跟他一起待在泥泞的沼泽里,他也会错觉自己待在天堂。
beautiful里怎么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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