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自己的决定并没有错,据说,十个男人之中,最多只有一个是喜欢男人的。所以你十世中有九世都喜欢女人,我也已经习惯了。我那时的任何行为都无法改变这一点。如果我大吵大闹一番,只能让我们间的友情也从此破裂罢了。那一世,刘梳视我为朋友,为知己,这就够了。我实在不忍心破坏这么美好的关系。后来,我们也一辈子是最好的朋友虽说追求失败的时候我经常会说那我们做朋友吧这种话,可很多时候彼此都因为种种原因渐渐疏远了。真的做一辈子知己的情况,几乎是近三千年来唯一一次做到。我终生未娶,阿梳还让他的儿子认我作干爹怎么样?是不是很美好?
沈莫瞳从曹风始终挂着微笑的嘴角,看出他那一世过得的确并没有太多遗憾。
作者有话要说:
放心,之后不会每一世写一两章滴~这一世是特殊情况啦~~
第14章 13
讲完了这个长长的故事后,两人已经不知道骑着小红马绕着跑马场
分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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